html模版Uber:敗局已定
在中國,很多人對Uber的情感是建立在對滴滴的“抵制”基礎上的。當Uber面對“敵人”谷歌、滴滴和Lyft時,它因為極富戰鬥力而贏得掌聲。但多年以來,Uber始終無法甩開敵人,贏得一次令人望塵莫及的成就。


在中國,很多人對Uber的情感是建立在對滴滴的“抵制”基礎上的。當Uber面對“敵人”谷歌、滴滴和Lyft時,它因為極富戰鬥力而贏得掌聲。但多年以來,Uber始終無法甩開敵人,贏得一次令人望塵莫及的成就。

近日,Uber公司性醜聞事件持續發酵,

身為CEO的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在紐約總部會議上眼含熱淚,

情緒激動地控訴這備受打擊的“艱難時刻”,

他表示,為瞭“撫平過去傷口”,

將重建Uber公司的“正義標準”。

反復強調這是“建立更好組織的第一優先事項”。

(圖為Uber性醜聞事件揭發者蘇珊·福勒)

話音剛落,一紙訴狀又接踵而來,

谷歌自動駕駛項目獨立出來的Waymo公司,

將Uber及其收購的卡車自動駕駛公司Otto告上法庭,

指控後者為瞭加快其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速度。

“盜竊”自己多年研發的激光雷達技術。

對於Waymo的控訴,

優步表示將認真對待,並將全力調查此事。

就此,

盤踞在美利堅已久的自動駕駛專利戰拉開瞭帷幕。

雖然Uber CEO卡蘭尼克性格強硬、事必躬親,

但現實卻總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需要卡蘭尼克出面來處理的各色事件紛繁復雜,

身為明星企業的Uber,依然在荊棘叢生中盤踞,負累不堪。

2016年8月,

用2年的時間燒瞭20多億美元後,

Uber在各種聲音的包圍中從中國市場撤退,

重整旗鼓後,Uber將業務並分兩路:

共享出行方面,

在平穩鞏固已有的70多個國傢業務之外,

Uber極力強化除中國以外的亞洲市場,

在進軍印度3年、實現瞭29個城市的佈局後,

與本土企業Ola的競爭展開拉鋸戰,

爭奪印度規模達120億美元的出租車市場。

與此同時,Uber的無人駕駛版圖也進入快車道,

在公開聲明將增加無人駕駛的業務權重後,

去年5月,Uber在美國匹茲堡市的ATC正式上路測試,

並壕擲6.8億美元收購無人駕駛卡車的初創企業Otto。

隨後,Uber斥資3億美元,與沃爾沃達成合作,

率先推出瞭自動駕駛出租車的運營測試。

不僅如此,Uber在印度海德拉巴還成立瞭工程師小分隊,

專門用來研發無人駕駛汽車地圖技術。

然而,順利踏上大學輟學、多次創業的“矽谷精英路線”之後,

被稱為“史上最倒黴創業者”的卡拉尼克始終沒有轉運,

自從2010年台灣註冊商標查詢推出第一版APP以來,

Uber一直被來自“出租車行業、交通監管機構、競爭對手”等“敵人”包圍,

無論是共享出行還是無人駕駛,

被稱為“最燒錢公司”的Uber走的十分艱難。

2016最大的一次黑天鵝事件,

當屬特朗普在一片唏噓中逆襲上臺。

此後,“重新審視美國”等深重問題被熱議,

看似遠離政治的矽谷精英也被劃分到不同陣營。

然而,在承接民眾憤怒的過程中,

Uber是躺槍最嚴重的。

上個月,上千名美國人舉行瞭抗議集會,

紐約出租車司機聯合會呼籲所有司機停止接送工作,

Uber關閉瞭“動態定價”功能,但卻沒有停止正常運營,

再加上 CEO 卡拉尼克是特朗普商業顧問委員會成員,

一下子成為瞭輿論眾矢之的,

美國人民開始瞭從“抗議特朗普”到“卸載Uber”的規模行動。

隨後,雖然Uber立即開始瞭補救措施,

卡拉尼克也公開表示特朗普的做法是“錯誤的,不公正的”,

並斥資300萬美元幫助受到“特朗普禁令”影響的員工,

但仍未能阻止大量用戶流失的發生。

而其一直以來的競爭對手Lyft,

立刻對Uber神補刀,

宣佈將向美國公民自台中商標申請流程由聯盟(ACLU)捐款一百萬美元。

隨後,

Lyft 在蘋果 App Store 的下載量從第39 位,周日晚已經升至第 4 位,

成為DeleteUber 運動中最大的贏傢。

而在無人駕駛方面,

雖然Uber率先邁出瞭第一步,但卻始終如履薄冰,

去年年底,Uber無人駕駛汽車在加州剛一上路就闖瞭紅燈,

16輛無人車被吊銷執照,使得測試計劃被迫中斷。

而近日,美國多個州也在考慮制定新的無人駕駛汽車測試法規,

《安全自動駕駛車輛法案》的立法草案或被提出。

此法案禁止科技公司運營無人駕駛汽車,

隻允許汽車制造商在境內測試無人駕駛車。

雖然看起來違反瞭美國自由競爭精神,

但這一具有民眾基礎的法案,

很有可能成為谷歌與Uber最大的一個障礙。

本應該“同仇敵愾”之時,

谷歌卻把Uber告上瞭法庭。

一旦敗訴,Uber面臨的將是一次重罰。

但事實上,

Uber面臨的各台中商標註冊類別類棘手問題並非偶然,

而是其長時間堆積的“必然”。

一直以來,Uber 在對待司機的態度上,

和其在美國主要競爭對手 Lyft 區別也很大。

據一項面對1000位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司機進行的調查發現,

Lyft司機的滿意和幸福度遠超過Uber司機。

雖然 Lyft 在美國以及全球的市場比 Uber 小得多。

但約有75.8%的Lyft服務司機滿意服務中的體驗,

Uber司機中感到滿意的比例僅占49.4%。

而在無人駕駛業務中,

Uber“高薪挖人”的行徑也屢見不鮮。

早已在名聲上備受指責。

因此可以說,

無論是“DeleteUber”運動還是被谷歌控訴,

都是Uber長期“埋雷”後代表性的導火線,

Uber秉持的企業文化到底是否與初心一致,

Uber在重壓之下能否突出重圍,

也許是CEO卡拉尼克最應該思考的問題。

來源於:汽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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